招标详情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塑钢窗更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塑钢窗更换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B-GC-20241105

项目名称: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塑钢窗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4606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4606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定地点;

2.工程采购内容(建设规模)及采购范围:塑钢窗更换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计划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完后六个月完工;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5.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完后六个月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jilinguodu@163.com邮箱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供应商发送资料后须致电0431-80546608与前台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至各供应商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文件款收款信息:账户名称: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20011880910005906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行号:4200118809100059060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售价:¥8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GDZB-GC-20241105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塑钢窗更换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B-GC-20241105;

项目名称: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塑钢窗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434,606.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34,606.00元;

采购需求:

1.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定地点;

2.工程采购内容(建设规模)及采购范围:塑钢窗更换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计划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完后六个月完工;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5.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jilinguodu@163.com邮箱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供应商发送资料后须致电0431-80546608与前台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至各供应商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个人移动电话)及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20011880910005906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行号:4200118809100059060

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3.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采购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599号

联系人:李云鹤

电话:0431-7770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联系人:杨丽

电话:0431-80546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

电话:0431-805466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599号

联系方式:李云鹤0431-7770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国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05室

联系方式:杨丽0431-80546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丽

电话:0431-80546608

 

 

客户信息

采购商联系方式请加门窗幕墙网官方微信公众号www-mc361-com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