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宁波北仑项目示范区及样板房装修工程

招标详情

本招标项目宁波北仑项目示范区及样板房装修工程,招标人为宁波润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润置地宁波北仑项目示范区及样板房装修工程进行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人:宁波润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工程名称:
  宁波北仑项目示范区及样板房装修工程。
  1.3建设地点:宁波北仑项目一期。
  1.4工程规模:宁波北仑项目示范区及样板房装修工程。
  1.5招标范围:宁波北仑项目示范区及样板房装修工程事宜。
  1.6评标原则:价低者得。
  1.7进场时间:暂定2018年12月进场,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1.8标段划分说明:1个标段
  1.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公司性质: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
  2.2注册资金(打分项):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3工程业绩(打分项):近两年在宁波区域与综合实力较强的房地产开发商有合作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能证明签约主体及签约金额的部分)。
  2.4财务状况(打分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度财务报表或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2.5与华润置地有过良好合作的单位,上述2.2~2.5要求条件可适当放宽。
  2.6经营状况(打分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且未被华润置地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
  2.7诉讼情况(打分项):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上的诉讼情况将作为资格预审打分条件。
  2.8其他: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报名资料中需提供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公司三年内无不良业绩,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内。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入围数量限制标准:本招标项目拟入围单位数量为不超过5家,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投标单位大于5家时将采用资格预审评分的方法,依据资格预审评分细则要求,按照评分排名情况由高到低选择前5名投标人进入考察或投标阶段。实际入围单位数量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4.供方考察:供应商未在华润置地华东大区《供应商名册》内的须进行供方考察,考察合格并进入华润置地华东大区《供应商名册-试用分册》后方可入围投标,考察不合格由资格预审排名靠后的报名单位依次递补入围考察或投标阶段。
  5.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暂定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1日17时00分。
  6.报名步骤:
  6.1第一步:进行网上报名。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仅在华润置地供应商门户(http://srm.crland.com.cn/crland-isp/)上发布。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自行下载操作说明(http://srm.crland.com.cn/crland-isp/),按照指引进行报名。
  6.2第二步:现场报名,报名人必须为授权委托人。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按“报名资料列表”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资料。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99号来福士广场办公楼12层合约管理部,联系人:唐天羽,联系电话:,邮箱:tangtianyu1@crland.com.cn。
  两步骤均为投标报名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7.其他报名须知:
  7.1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上述报名所需纸质资料送递我司,逾期报名,招标人不受理。未按要求报名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均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否则报名无效。
  7.2投标申请人需承诺所提供全部资料均真实无误,并且同意招标人采取其他方式调查验证,如提交资料失实,将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申请报名人承担,并且该申请报名人在未来2年内不得参与我司任何项目投标。
  7.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ERP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8.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华润华东大区半年内(弃标之日为起始时间)后续项目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9.报名资料:
  10.1须按“报名资料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有效,以便招标人能做出有依据的和客观的判断。申请人可在必要材料后自行添加其他材料。
  10.2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以报名资料中提出的全部问题,可填“无”、“否”等字样但不得出现任何缺项,否则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10.3在资格预审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开支均需自理,招标人不会做任何形式的补偿。
  10.4无论资格预审结果如何,投标申请人提交的任何资料均不获退还而由招标人妥善保存,直至招标人认为适当的时候自行予以彻底销毁(销毁前可以不必通知或征得投标申请人同意)。
  10.5除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的以外,投标申请人其余的宣传性材料(如果有)另行装订,不要包含于本资格预审文件中。

客户信息

联系人:唐天羽,联系电话:15067821070,邮箱:tangtianyu1@crland.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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