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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退的商品应符合以下的基本条件:
a. 退换商品应保持您收到商品时的原貌。(商品本身有质量问题的除外)
b. 退换商品应保持全新,相关附属配件齐全
c. 保修卡等随货的书面材料没有填写和任何的污损,折叠。
d. 退换商品本身原包装应保持完整。
有关退换货邮费的规定
a. 如果您收到商品7天内,因存在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的,我们承担更换的来回邮费,如果无质量问题,需要退换货的,您需要承担所产生的邮费
、退换货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黎明东路75弄22号 邮编:325000 收货人: 潘达程 电话:13705886392(接听时间 9:00 - 17:00